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1. 丰田互联(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含广州分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履行个人信息管理者的义务,对本公司业务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实施有效的保护和管理。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规范》DB21/T1628.1-2016 的要求,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全体员工应遵守执行。
  1. 本公司建立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成立信息安全推进部全盘负责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对业务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实施安全有效的管理与保护,并在运行中持续评估和改善。
  2. 本公司在处理个人信息时,确保正当、合法且必要,并充分告知个人信息主体,取得同意后在目的范围内使用。
  3. 本公司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或公开个人信息时,应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4. 本公司尊重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对个人信息主体提出的个人信息公开、修改、删除的请求采取积极便捷的对应措施。
  5. 本公司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采取全面有效的保护策略及风险管控措施,防止个人信息丢失、破坏、篡改及泄漏。
  6. 本公司向第三方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时,进行安全评估,选择高保护水准的委托方,并在协议里签订适当的保护条款,防止由第三方导致的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7. 本公司原则上严禁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因业务需要时,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8. 本公司在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个人信息保护客户窗口负责人

北京:鲍彤   bao.tong@toyotaconnected.com.cn    010-65669399

广州:梁颖贤   liang.yingxian@toyotaconnected.com.cn     020-32053090

司:丰田互联(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人:梶田 理
制定日期:2009年09月10日
修改日期:2024年08月01日